蓝田县丞厅壁记

韩愈唐朝157

原文

  丞之职所以贰令,于一邑无所不当问。其下主簿、尉,主簿、尉乃有分职。丞位高而逼,例以嫌不可否事。文书行,吏抱成案诣丞,卷其前,钳以左手,右手摘纸尾,雁鹜行以进,平立睨丞曰:“当署。”丞涉笔占位,署惟谨,目吏,问:“可不可?”吏曰:“得。”则退。不敢略省,漫不知何事。官虽尊,力势反出主簿、尉下。谚数慢,必曰“丞”。至以相訾謷。丞之设,岂端使然哉?   博陵崔斯立,种学绩文,以蓄其有,泓涵演迤,日大以肆。贞元初,挟其能战艺于京师,再进再屈千人。元和初,以前大理评事言得失黜官,再转而为丞兹邑。始至,喟曰:“官无卑,顾材不足塞职。”既噤不得施用,又喟曰:“丞哉,丞哉!余不负丞,而丞负余。”则尽枿去牙角,一蹑故迹,破崖岸而为之。   丞厅故有记,坏漏污不可读。斯立易桷与瓦,墁治壁,悉书前任人名氏。庭有老槐四行,南墙巨竹千梃,俨立若相持,水㶁㶁循除鸣。斯立痛扫溉,对树二松,日吟哦其间。有问者,辄对曰:“余方有公事,子姑去。”考功郎中知制诰韩愈记。

注释

蓝田县:唐代属中道京兆府,今属陕西西安市。 壁记:在大厅前后墙壁上记载官职设置及变迁,表彰前任,以励来者,因而有作记的文体。 丞:县丞。 贰(èr):副贰、辅佐。文中作动词用。 令:县令。唐代制度,京都旁的各县称为畿县(蓝田即为畿县),置令一人,丞一人。 主簿、尉:均为县令、县丞之下的官职。县署内设录事、司功、司仓、司户、司兵、司法、司士七司,主簿领录事司,负诸司总责。尉主地方治安。 分职:分理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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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

  作者首先敏锐、直截地指出:“丞位高而逼”,唐代县令是正六品上,为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,县丞是正八品上,为一县的副长官,以下又有主簿、尉等。因为县丞的职位略低于县令,所以说“位高”,但他假如认真尽责地办事,又可能会被认为侵犯了县令的职权。由此可以想象,在这种情况下县丞必然遭到县令的顾忌。但作者对此并没有做直接描述,而是以县丞和县吏两个形象所表现的县丞签署公文的细节,形象地再现了县丞在任中的具体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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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介绍

韩愈

韩愈 (唐朝)

韩愈(公元768年—公元824年),字退之,唐代著名文学家、哲学家、思想家、政治家,汉族,河南河阳(今河南焦作孟州市)人,祖籍河南省邓州市,世称韩昌黎,晚年任吏部侍郎,又称韩吏部,谥号“文”,又称韩文公,唐宋八大家之一。文学上,反对魏晋以来的骈文,主张学习先秦两汉的散文语言,破骈为散,扩大文言文的表达功能,主张文以载道,与柳宗元同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,开辟了唐宋以来古文的发展道路。韩愈善于使用前人词语,又注重当代口语的提炼,得以创造出许多新的语句,其中有不少已成为成语流传至今,如“落井下石”、“动辄得咎”、“杂乱无章”等,是一个语言巨匠。韩愈在思想上是中国“道统”观念的确立者,是尊儒反佛的里程碑式人物。后人对韩愈评价颇高,明人推他为唐宋八大家之首,与柳宗元并称“韩柳”,有“文章巨公”和“百代文宗”之名,作品都收在《昌黎先生集》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