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赠

元稹唐朝167

原文

休遣玲珑唱我诗,我诗多是别君词。
不要让歌伎玲珑来唱我的诗,我的诗大多是与你的离别词。
明朝又向江头别,月落潮平是去时。
明天早上你我又要江边告别,月儿西落潮水涨平便是别时。

注释

重(chóng):再一次。赠:赠别。原诗题下自注:“乐人商玲珑能歌,歌予数十诗”。 休遣:不要让。休,莫,别。遣,差遣。玲珑:指唐代歌妓商玲珑。唐白居易《醉歌》:“罢胡琴,掩秦瑟,玲珑再拜歌初毕。谁道使君不解歌?听唱黄鸡与白日。” 别:一作“寄”。 明朝(zhāo):明天。江头:江边,江岸。 潮平:谓潮水涨至最高水位。又叫满潮。去:离开。

赏析

  陆时雍《诗镜总论》说:“凡情无奇而自佳者,景不丽而自妙者,韵使之然也。”有些抒情诗,看起来情景平常,手法也似无过人处,但回肠荡气,经久不忘,其艺术魅力主要来自回环往复的音乐节奏,及由此产生的“韵”或韵味。《重赠》就是这样的一首抒情诗。首句提到唱诗,就引人进入离筵的环境之中。   此句用“休遣玲珑唱我诗”作呼告起,发端奇突。唐代七绝重风调,常以否定、疑问等语势作波澜,如“莫愁前路无知已,天下谁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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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介绍

元稹

元稹 (唐朝)

元稹(779年-831年),唐朝洛阳(今河南洛阳)人,唐朝著名诗人。父元宽,母郑氏。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,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孙。25岁与白居易同科及第,并结为终生诗友。28岁列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第一名,授左拾遗。举明经书判入等,补校书郎。元和初,应制策第一。元和四年(809年)为监察御史。长庆元年(821年)迁中书舍人,充翰林院承旨。出任御史大夫、越州刺史兼浙东观察使。大和三年(829年)为尚书左丞。元稹与白居易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,世称“元白”,诗作号为“元和体”。其诗辞浅意哀,仿佛孤凤悲吟,极为扣人心扉,动人肺腑。元稹的创作,以诗成就最大。其乐府诗创作,多受张籍、王建的影响,而其“新题乐府”则直接缘于李绅。名作有传奇《莺莺传》、《菊花》、《离思五首》、《遣悲怀三首》、《兔丝》、《和裴校书鹭鸶飞》等。现存诗八百三十余首,收录诗赋、诏册、铭谏、论议等共100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