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马

岳飞宋朝102

原文

  骥不称其力,称其德也。臣有二马,故常奇之。日啖豆至数斗,饮泉一斛,然非精洁宁饿死不受。介胄而驰,其初若不甚疾。比行百余里,始振鬣长鸣,奋迅示骏。 自午至酉,犹可二百里。褫鞍甲而不息、不汗,若无事然。此其为马,受大而不苟取,力裕而不求逞,致远之材也。值复襄阳,平杨幺,不幸相继以死。今所乘者不然。 日所受不过数升,而秣不择粟,饮不择泉。揽辔未安,踊跃前驱。甫百里,力竭汗喘,殆欲毙然。此其为马,寡取易盈,好逞易穷,驾钝之材也。

注释

本文见《金陀粹编》卷七,有题作《良马对》,前且有这么一段:“(绍兴七年)春正月,入见。上从容与谈用兵之要,因问先臣目:‘卿在军中,有良马否?’先臣日”,系岳珂口气,故删去。亦有题作《论马》。一般认为录自绍兴七年三月应召时与高宗的谈话。邓广铭《岳飞传》独认为考诸其他史料,乃岳珂所作溢美乃祖之作。 骥:良马。 称:值得赞美。 故常:即故尝,过去曾经。 奇:感到惊奇。 啖:吃。 斛:量器名,古代以十斗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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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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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介绍

岳飞

岳飞 (宋朝)

岳飞(1103—1142),字鹏举,宋相州汤阴县(今河南安阳汤阴县)人,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军事家、战略家、民族英雄,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。他于北宋末年投军,从1128年遇宗泽起到1141年为止的十余年间,率领岳家军同金军进行了大小数百次战斗,所向披靡,“位至将相”。1140年,完颜兀术毁盟攻宋,岳飞挥师北伐,先后收复郑州、洛阳等地,又于郾城、颍昌大败金军,进军朱仙镇。宋高宗、秦桧却一意求和,以十二道“金字牌”下令退兵,岳飞在孤立无援之下被迫班师。在宋金议和过程中,岳飞遭受秦桧、张俊等人的诬陷,被捕入狱。1142年1月,岳飞以“莫须有”的“谋反”罪名,与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同被杀害。宋孝宗时岳飞冤狱被平反,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。追谥武穆,后又追谥忠武,封鄂王。岳飞是南宋最杰出的统帅,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,缔造了“连结河朔”之谋,主张黄河以北的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,夹击金军,以收复失地。岳飞治军,赏罚分明,纪律严整,又能体恤部属,以身作则,他率领的“岳家军”号称“冻杀不拆屋,饿杀不打掳”;金人流传有“撼山易,撼岳家军难”的哀叹,表示对“岳家军”的最高赞誉。岳飞反对宋廷“仅令自守以待敌,不敢远攻而求胜”的消极防御战略,一贯主张积极进攻,以夺取抗金斗争的胜利;他是南宋初唯一组织大规模进攻战役的统帅。岳飞的文学才华也是将帅中少有的,他的不朽词作《满江红•怒发冲冠》,是千古传诵的爱国名篇,著有《岳忠武王文集》。